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发生的支出处理方法是什么?形成的资产如何计提折旧和摊销?
答:东莞节能服务公司(http://www.lnkjcn.com/)告诉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规定:“三、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节能服务企业应分别核算各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额。对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划分不清的,应合理进行分摊,期间费用的分摊应按照项目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两个因素计算分摊比例,两个因素的权重各为50% .
……
九、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全国服务热线:86-0769-22787299 23600199 23600299
东莞市绿能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通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3827253999
电话:86-0769-22787299 23600199 23600299
传真:86-0769-23600189
地址:中国广东 东莞市 东莞市万江区万江社区新兴工业区
邮箱:toprank@live.cn 网址:http://www.lnkjcn.com http://www.trdqcn.com
焦点新闻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未知)等(非焦点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15922557075(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QQ:1579130097 邮箱:1579130097 @qq.com
如未与焦点新闻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