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证书办理揭秘国外学历学位未获认证的流程解析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焦点中国 发布时间:2017-01-06 12:16 浏览次数:
准备去留学的学生最关心的是什么样的海外学位不予认可。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即使在留学服务中心看来,认可是每个个案的认可,不存在适用的情况。专家认可为,首先就读的院校是否认可可的,其次就读的方式和途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样在海外获得的学位才有可能是认可的。去年认可海外学位4000多份从去年三个验点办理的认可数量来看,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有2215份、有1107份、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有1000份左右“从近五年的数据来看,来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回国相关手续的人数每年增长30%-40%,而办理学位认可的人数增长比例大体一致。2010年该中心办有1470份认可,2011年有1701份认可,去年这一数据为2215份。今年1- 9月办理认可已经有1954份。”在办理学位认可的增长也比较快,去年有1107份,同比增长35%。今年1-9月份,该中心办理的认可已经有900多份。从三个代办点的情况来看,每年不予认可的案例很少,最多的只有二三十个,所占比例在1%左右,甚至还不到1%。 学生所获得的海外学位能否获得认可,关键看两点,“海外学位认可主要考察的是真实性,首先,留学的学校是否经过的认可可;第二,留学方式和途径也很重要,去国外留学必须是全日制就读,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必须经过的审批,另外还考虑到和海外国家和地区双边甚至多边学位认可的协议。根据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可的评估标准规定,“对以非全日制面授学习方式获得国(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申请者,认可机构暂不能提供学位认可服务”。
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学位认可介绍,从实际办理的情况来看,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对于海外学位不予认可的回复有以下几种情况。在外学习时间不符合全日制要求解读: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港澳地区。比如有的学生就读澳门某大学的硕士或者博士课程,学习的时间比较短,留学服务中心觉得这种课程不算是全日制课程。长期调研无结果解读:这种情况是海外学校不予回复,留学服务中心也无法了解具体情况。提供的材料中有不真实材料解读:按照留学服务中心的规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中有虚假材料,则可能无法认可,同时也不予退费。提供的书、文凭不在我中心认可范围内。逾期未补交认可所需材料解读:如果留学生第一次提交材料不够,留学服务中心会给三个月的期限补交材料,超过三个月就暂停申请。
专业制作镇江办证Q(79365673)镇江办证件(V信36712750)镇江办理证件镇江办学历证书质量保证申请烦请与所就读中方院校联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解读:在办理认可过程中,有学生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经备案,因此要求学校办好审批手续后再来认可。7。您在国外的学习居留时间未达到整个学制要求期限的60%,故您提供的书不在我中心认可范围内除了材料本身的问题之外,留学生所就读的学校或者项目本身的情况也直接影响是否认可。比如,在新加坡私立院校就读获得的学位是不认可可的。在涉外的院校名单上,只承认可新加坡公立的3所大学和5所理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中,如果不是按照门审批备案的要求来招生的,所招学生获得的学位也无法认可。比如,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予以资格认可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正常情况下应获得香港浸会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书和联合国际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书。但在受理中发现,该校也有非统招生此类人员无法办理学位认可。根据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可的评估标准规定,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书暂不在学位认可范围内: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明和博士后研究明;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明;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书;未经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学位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位学位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书交流合作处负责人表示,部分家长以为,只要在国家双边互认可学位范围内的海外院校就读,最后获得的学位都能得到认可,部分机构也有类似的宣传,实际上是不准确的。
需要有报到,而留学人员办理报到必须先学位认可,认可学位必须有《留学回国人员明》,这一系列须挂钩。于是今年年初,赶紧向印第安纳大学申请学位,有了学位和成绩单以后,再把资料寄到中国驻美使馆教育处,申请《留学回国人员明》。然后,再凭《留学回国人员明》加上一系列其他的资料,到留2016年12月,来自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研究生毕业,她在一家事业单位找到工作,可是签约学服务中心申请海外学位认可。
“如果通过留学这条途径去海外院校读书,必须是全部课程在海外院校就读,最后获得的学位才能认可;如果是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取得的本科学位、学位,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项目必须经过的批准,按照规定招生,所获得的学位、学位才能得到认可;如果是高校与海外院校通过校际交流、学分互认可的形式取得的本科学位、学位,参与的学生必须是通过高考统一录取的在籍学生,所获得的海外学位、学位才能认可。个别高校针对高考落榜生或者不愿在国内就读的学生,开设留学预科课程,如果这些课程仅仅是涉及提高语言水平,为适应海外院校教学作准备,不涉及学分,学生通过在海外院校全程学习后取得的学位、学位是可认可的;如果所开设的课程涉及海外院校的部分学分,比如在国内上半年或者一年课程,到了国外减少正常的修学时间,最后取得的海外本科阶段的学位、学位,即使该学校在公布的国家双边互认可学位范围,学位学位认可也是不予受理的。
按照规定,申请人在收到认可结果后的半年内可以提出复议。如果第一次认可的结果不顺利或者不通过,申请人可以在半年内免费申请一次复议。留学服务中心规定,“对复议结论仍有异议的申请者,如果所能提供的认可申请材料内容有实质性重大变化,可按照认可申请程序和要求重新提出认可申请,并按照学位认可收费标准交纳认可服务费。对申请材料没有实质性重大变化的第二次认可申请,认可机构有权拒绝受理。”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说,按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规定,以下两类人员须亲自到北京递交学位认可申请材料:1、在菲律宾留学并获得文凭者;2、在国内就读获SQ A颁发的H N D书后继续到国外留学获得学士学位者。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学位认可,学位认可第一大用在找工作时,部分单位要求提供,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部分外企也可能要求提供。另外,如果留学人员回国,入户,包括以后修改户口本的学位信息,同样需要提供海外学位认可。留学人员如需享受各地针对留学人员优惠政策的,需要先办海外学位认可。留学人员如需在国内升学,比如自己在国外读了硕士,想回国读博士,需要学位认可。在国内的单位评职称的时候,同样需要学位认可。甚至办理失业,也要用到学位认可。
目前,相当一部分留学人员不了解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的重要性,,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等同于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到》,是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是留学回国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工作时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挂靠手续、评定职称、由学生身份转变为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留学服务中心根据授权,依照相关规定,可为留学人员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服务。凡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位,或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办妥学位学位认可手续,并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后,则可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办理海外学位认可,整个流程下来往往要1-2个月,其中重要的是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在毕业前一个月就要向驻外使领馆申请《留学回国人员明》。海外院校的成绩单需要经过盖章的正式成绩单,需要认可的学位不一定毕业时发,有的院校需要申请才发一句话,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位学位认可系统于今年7月启用,为申请人被批准开设的学位学位办学项目或机构录取,主要通过在中方院校全日制学习获得国(境)外学位文凭的认可申请。如果申请人就读这一类项目,在国(境)外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且获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明》的申请人,应直接选择国外学位学位认可系统或港澳台地区学位学位认可系统申请。上述三类学生申请学位认可基本流程是,先在相关的认可系统上注册,在线提交认可申请;然后到留学服务中心在北京的办公室或各省市的验点,提交申请资料并缴费。如果成功提交资料,按照留学服务中心的说明,一般需要等待20个工作日左右,其间可上网查询认可进度;一旦认可系统中提示“认可完成”,则可以领取认可结果。如果在各省市的验点递交材料,可能等待的时间更长。同时,留学服务中心在认可过程中需要调查,包括致函国外的学校调查,如果国外学校回复比较慢,认可的时间也会延长。一句话,办理认可的时间往往是1-2个月,学生一定要提前预留时间。最后出具的认可结果是一式两份认可书,《国外学位学位认可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位学位认可书》,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本为本人持有,副本用来放进档案中。其背后凝结的是多年学习的心血据悉,每份学位认可收费360元。对于进行国外学位认可和港澳台学位认可的,可以用现金和银行汇款两种方式缴费,现金仅限于在留学服务中心现场认可的申请人,其他地区的验点需要银行汇款至留学服务中心在镇江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开设的账号中,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可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可费,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可的,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办理海外学位认可,除了去北京留学服务中心之外,该中心在全国各省市设有验点,可以接受申请材料,进而寄到北京审核。在,一共有4个验点,其中3个在: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另外一个是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另外,按照留学服务中心的规定,在个别国家或地区留学,还需要提供其他的有关明,详见中心网站的规定。材料看似不多,但准备齐全一般需要1- 2个月的时间,因此,有意申请回国学位认可的学生,在国外留学最后一个学期,最迟要毕业前一个月就要开始做好各种准备,首要的就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明,需要联系驻外使领馆的教育组。需要提供毕业书复印件;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页复印件;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可件;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或已获得学位的明信原件;同意驻英使馆教育处向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来自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研究生毕业,她在一家事业单位找到工作,可是签约需要有报到,而留学人员办理报到必须先学位认可,认可学位必须有《留学回国人员明》,这一系列须挂钩。于是今年年初,赶紧向印第安纳大学申请学位,有了学位和成绩单以后,再把资料寄到中国驻美使馆教育处,申请《留学回国人员明》。然后,再凭《留学回国人员明》加上一系列其他的资料,到留学服务中心申请海外学位认可。
这一系列办下来,加上来来往往的邮寄,花了将近10个月的时间。直到今年10月份,才和单位正式签约,此前的几个月都是实习生待遇。“只拿实习生的工资也就算了,不是正式员工连医保、奖金都没有,当初就应该早点开始做学位认可这件事。”中国有越来越多的留学人员选择回国发展。去年的回国人员超过27万,称之为有史以来的最大回国潮。当然,海外学位学位认可并非强制,可自愿选择,对于想留在海外工作,或者进入私营企业、家族企业工作的留学生来说,不认可同样没有关系。
到底海外学位认可如何办理,学位认可有哪些作用,哪些情况是不认可的,本专题一一为你揭秘。在海外学位认可的过程中,留学服务中心评估的是整个受教育的过程,从前置学位开始,到在国外留学期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可能就会影响认可。同样,认可之中还有很多难点,有些学位复杂的情况,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前置学位:出国前国内大学没毕业要有退学明在申请海外学位认可的过程中,留学服务中心要求提供前置学位的毕业书。所谓前置学位,就是你所认可学位之前的学位,比如你在海外读了硕士,获得硕士学位,回国进行认可,同时也要提供你本科的毕业和学位。如果你在海外获得本科的学位,回国办理认可,同时要提供国内高中的毕业。
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学位认可,“如果学士学位是全程在国外完成的全日制课程,就不用交国内的高中毕业。如果学士学位是跨境教育课程(如2+2等跨境教育项目),则必须提交高中毕业书。如高中毕业已遗失,可回到高中就读的学校开具毕业明。”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可系统申请材料的说明中,“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位教育,且未获得毕业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明》。《退学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位(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另外,按照规定,如前置学位为国内教育机构颁发且不属于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需提供外国学校开具的录取依据。国民教育序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序列,其部门是国家。颁发的文凭都是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可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书范围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自学考试和学位文凭考试、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可其学位的高等教育学位书。
如果学生在留学的过程中有学分转移的情况,一定要注意。,在三种情况下学分转移是能够办理的,“国外一学校转学分至国外另一学校;国内计划内招生的学校转学分到国外;跨境教育经批复的项目。”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学位认可评估程序和标准中规定,申请者根据中外高等院校校际交流协议到外国(地区)高等院校学习,以学分相互承认可方式,分别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两个(含)以上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正规课程,同样是跨境教育的一种形式。参加此类协议项目的中国学生应为通过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并被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认可机构须根据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政策,自主决定是否为以此种方式获得国(境)外学位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申请者提供认可服务。在留学服务中心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可系统中,各省市经过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在系统中,申请人可以直接选择自己就读的机构或者项目。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位认可负责人介绍,“一般来说,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中查到有办学项目的,并且这个项目是要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才可以认可。有些经批准但实际情况不符合办学要求的项目,也是不属于合作办学项目的申请范围。这种情况,申请人应该先联系办学机构,让他去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完之后才可以进行申请认可。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学位认可评估程序和标准中规定,对于申请者在第二国(地区)学习第三国(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开设的课程,获颁的第三国(地区)学位学位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认可机构将以中国与第二国(地区)签署的相互承认可学位学位的双边协议为依据,自主作出是否能提供学位认可服务的判断。中国学生在马来西亚就读的双联课程就属于这种情况。根据申请提交材料的要求,“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在国内高校在学期间参加交流项目到外国高校学习一段时间后获得的国外学位学位书可以申请国(境)外学位学位认可吗?答:可以。申请者申请前应已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同等层次学位学位书或者能提供相应的学籍明同时请国内在读高校将交流项目介绍和与外国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副本提前递交我中心备案。
2 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位学位不能进行认可?答: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已经推荐了43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陆续还会推荐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位学位书,如被所在国教育部门承认可或经所在国政府认可可的专业机构评估/认可也可以申请学位学位认可。
3 如果在认可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今后还能再次提出认可申请吗?答:对于在认可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申请者,我中心将不再受理其认可申请。
4 已完成学业,但暂时未获得国(境)外学位学位书能进行学位学位认可吗?答:可以。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或一年后才能颁发学位(毕业)书,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申请者可请颁院校有关部门签发一份说明申请者已经通过考试并获相应学位的书面明。我中心经过评估后将为申请者出具一份有效期为6个月的书面明。但由于缺少正式学位书,开具书面明的工作周期较长,会超出20个工作日。申请者可在获得正式学位学位书后到当初办理书面明的验机构交验书原件、复印件及其翻译件,办理正式认可手续,认可周期为20个工作日。通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校际交流项目赴外的留学人员不能办理此项业务,必须获得正式学位书后才能提交认可申请。
5 是否一定要在指定的翻译公司办理书和成绩单的翻译?答:并未指定,只要在正规的翻译机构(公司)翻译即可。何为正规,即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否翻译业务。个人翻译无效(为方便广大留学人员,一般代办点都有偿提供部分语种的翻译服务)。
6 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明》怎么办?答:回国一年内者,一定要递交《留学回国人员明》。回国超过一年者,亲笔写情况说明,并签署《延长认可评估期限同意书》(东欧国家除外,东欧国家留学者无论毕业多长时间,都必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明》)。
7 读书期间的护照遗失了怎么办?答:遗失护照者,需额外提供我国省级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明。对于从澳大利亚回来的,需要去澳驻中国领事馆打印出入境记录;从新西兰回来的,需要去新西兰驻华大使馆或驻香港领馆打印出入境记录。
8 在国(境)外学习逗留的时间有具体期限要求吗?答:由于各国的高等教育学制有一定差别,对于获得不同层次学位学位书所需的学习时间也有差别,因此,认可评估标准中关于申请者在国(境)外学习的期限并没有统一标准。在认可评估中,主要是依据颁发学位学位书院校所在国家(地区)立法规定的学制期限进行评估的。对于研究型学位学位,因研究需要,如有颁发书院校的相关明,在国(境)外的研究期限应不短于整个学制要求期限的60%。
9 国(境)外学位学位认可申请材料可否由他人代理递交?答:由于部分申请材料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因此留学服务中心建议由申请者本人亲自递交认可申请材料。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亲友代理递交申请。一位代理人在一年内只能代理递交一位申请者的认可申请材料。代办者需额外递交亲笔填写的《代理递交认可申请材料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代理递交学位认可申请会有多种不利于认可申请者的影响。一是不能承诺认可评估期限;二是留学服务中心要核对认可申请者本人签字的真伪;三是如果被实申请材料为非留学服务中心设立的验机构代理递交的,申请材料可能会被退回。
10 国(境)外学位学位认可可以加急办理吗?答:不能加急。为甄别书的真伪,学位认可需进行比对或和颁机构进行核查。颁机构的回复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焦点新闻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未知)等(非焦点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15922557075(加微信请注明具体事宜)QQ:1579130097 邮箱:1579130097 @qq.com
如未与焦点新闻网本部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提前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