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尔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存疑,小股民期待监管机构介入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8-02 09:14 浏览次数:
7月31日,康达尔发布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这份迟来的决议公告并没有为本次充斥着血腥和暴力、被外界视为“闹剧”的股东大会划上一个句号。诸多的疑点让这份决议公告成了公众质疑的焦点。
据公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5人,所代表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35%;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6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1%。其中,小股东占了总股本比的10.49%。
根据公告中十项议案的表决结果,除了《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两项议案,其它八项议案均未获得表决通过(除非京基的表决权按无效处理)。这八项议案涵盖的内容既有201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也有之前被媒体指出存在诸多问题的财务决算报告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而另一方面,本次股东大会期间部分小股东被剥夺表决权的问题同样引人关注。康达尔层层设卡,不仅对小股东身份进行近乎苛刻的核实,同时还对参会股东进行拍照“留底”、身份证复印等程序,即便股东完成了上述手续,仍可能因不在康达尔的股东名册上而被拒参会。康达尔试图通过减少参会小股东的数量从而控制议案表决结果的意图十分明显,在会后被媒体争相报道。这场疑点重重、让人匪夷所思的股东大会,不知道能否称得上中国证券历史上最荒诞的一次股东大会?
即便康达尔的阻挠使大部分中小股东无法参会,中小股东在这次股东大会上的作用仍然是显而易见的。按照公告披露的信息,在对10项议案进行表决时,投弃权票的中小股东占比均不超过2%,这显示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运营建设、表达自己意见的积极性。两项经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的议案(即上文所述《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均是大部分中小股东支持通过的议案;而剩余八项经审议后未获得通过的议案,恰好也是大部分中小股东反对通过的议案。
康达尔不仅对对京基和中小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还在会议中实施了一些相当奇葩的规定,如屏蔽参会股东的手机信号、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进入现场(此前有媒体报道康达尔只允许大股东京基派代理律师单独一人进入会场)、现场由康达尔董事会直接指定个别股东作为计票、监票人而非由全体股东推选产生计票人。这样的规定让现场火药味十足,部分中小股东与保安及康达尔工作人员产生了肢体冲突。在投票环节结束后,康达尔董事会人员集体离席,携带投票箱神秘离场长达2个小时。这2个小时内董事会成员和投票箱的去向是迫切需要解释清楚的问题,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解释去向,从该投票箱里得出的数据是绝不会让人信服的。
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两位见证律师在亲眼目睹了整个会议的违法违规流程后,竟然出具了一份干净的法律意见书。“希望证监会、深交所对这次股东大会的情况进行彻查,还我们中小股东一个说法”一位康达尔小股东义愤填膺,在大会结束前就愤然离场。
其实,康达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京基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行为。之前福田法院的判决早就明确康达尔在股东大会上试图限制京基作为股东应该享有的表决权的行为是无效的,此后深交所一再发出关注函要求康达尔对限制京基股东权利的行为进行解释,深圳证监局也对康达尔以京基表决权可能存在瑕疵为理由延迟股东大会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深交所关注函、证监局处罚决定,都在异口同声地表达同一个意思——康达尔私自限制京基股东权利是违法违规的。
但可笑的是,康达尔居然千方百计地证明自己的做法是合法合规的。当证监局看到康达尔股东大会“决议效力保留”的表述时,一定是又气又笑:法院判决已经认定康达尔不能限制京基的表决权,康达尔为何要一意孤行?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分情况列举是什么套路?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却不做出任何有效决议是不是在浪费股东的资金?
笔者认为,在目前形势下,相关监管机构必须果断出手,才能早日平息让这场闹剧,才能制止类似的歪风邪气,才能真正维护中国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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