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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V没歌可唱?音集协下架6000首歌曲背后真相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12-17 18:07  浏览次数:

    从11月初到现在,有关音集协下架6000多首歌曲引发的争议还在持续,各种观点莫衷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按说这事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只需要搬个小板凳吃瓜看热闹就行了。但作为一个曾经的音集协工作人员,我有些话不吐不快。

     

    看新闻,在有些报道中,音集协在此次下架6000余首歌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有媒体用“众矢之的音集协”说协会。虽然已经离开协会好几年,但我仍然为曾在音集协工作过而自豪。所以有媒体这样说音集协,我肯定不愿意。

     

    因为已经离开协会,此次音集协下架歌曲的事实真相,我知道不会比各路记者多,但作为音集协曾经的工作人员,我可以说出一些我所经历的音集协的变化。管中窥豹,可以看出一些事实的端倪出来。因为现在的音集协,不是我曾经工作的那个音集协了。

     

    忆往昔,辛苦“创业”艰难维权

     

    作为协会曾经的工作人员,我很清楚音集协这一路走来的艰难与不易。2005年12月底,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音集协是在国家版权局的批准下成立的,可以说是有国家版权局的“尚方宝剑”,但即便如此,在音集协刚成立那几年,开展工作是极其艰难的。

     

    如果我能穿越回那时候,我一定会放弃那时候协会的工作,另找一份出路,真是因为开始那几年,太难了。

    2006年11月,国家版权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公告,由音著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音集协(筹)提交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规定以卡拉OK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收取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即“包间方案”。同时,试点工作已开始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城市开展。

     

    现在KTV都觉得用了权利人的歌曲,支付版权费天经地义,可在当时,KTV经营者可不这样认为,免费用了好些年,突然说要收费。音集协遭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上海文化娱乐协会表示坚决反对,认为“价格太高”;北京各家KTV也纷纷表示对收费标准“无法接受”;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则发表声明公开抵制,并表示不会交纳这部分费用。

     

    幸好当时的网络不像现在这么发达,不然我觉得自己真受不了那个压力。现在回想,当时支撑着我们的,更多是一份理想,为了推进我国版权事业的理想,支撑着我们去面对那样的压力,去开展困难重重的工作。

     

    2006年12月23日,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内部会议,并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报备,确定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收费。我参加了那次会议,之前只是说要收费,就已经争议不断,阻力重重。现在真要开始收费了,情况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样。会议在坐的每个人都心事重重,因为大家心里都没底。

     

    但这也没有办法,毕竟我们当时做的事,国内还没有人做过,我们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我很清楚的记得,协会收到的第一笔版权使用费来自云南。2007年4月8日,昆明的30家KTV业主获得由中国音像协会颁发的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成为国内首批被授权颁证的KTV企业。为此,中国音像协会专门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已交费的KTV业主授权颁发版权使用许可证。

     

    在这之后,新疆、陕西、山东、北京、广东、江苏、福建、辽宁、重庆、湖南、安徽、江西、山西、四川等地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相继启动,并迅速向全国铺开。截至2007年底,卡拉OK版权收费已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

     

    因为有国家版权局的支持,收费总体上还算顺利,但也经营者抱着侥幸心理,为了节约成本逃避付费,又或者版权意识薄弱,觉得侵权没什么影响,心安理得享受“免费午餐”,还有的甚至消极抵制,明知侵权事实,仍采用“告了再赔,不告不赔”的策略应对。在因不缴费摊上官司后,有的KTV经营者音还雇黑社会威胁音集协。

     

    我就遭遇过这样的威胁,说实话当时真有些害怕,有了“逃离”协会另找工作的想法。可稍微冷静一点之后,那种理想主义的激情便占据了上风,将那些威胁置之脑后,又全心投入到工作中。

     

    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音集协的工作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2008年12月25日,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公安部宣传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等机构共同参与评选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讼案,被评选为中国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2008年12月29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入选由首都新闻界主要新闻单位联合主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委参与和支持的“2008十大维权新闻人物”排行榜。

     

    我们做到了。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我们做到了对KTV音像制品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现在想起来,我仍为那时的音集协自豪,更为那时的自己自豪。

     

    在经过成立之初艰难的几年后,音集协的工作慢慢走上了正规,维护了版权,也就等于维护了创作人权利人的权益。也就在那些年,我国的音乐界与KTV都迎来了一轮新的增长,成绩喜人。我不敢说这全是协会的功劳,但我们确确实实为当时我国的音乐与版权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因为在版权管理上的成功,音集协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支持与肯定。这对我和同事们的工作,既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鼓励。记得13年的4月底,应该就是世界版权日那天,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版权司副司长汤兆志到协会调研,在听取了协会的工作汇报后,阎晓宏副局长对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表示,在版权环境依然困难的情况下,协会的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成效,希望协会继续加大收费力度,在分配上增加透明度,树立协会的威信,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看今朝,管理混乱,只为私利

     

    一直以来,KTV、权利人、音集协三者之间虽偶有小摩擦,但最终都完满解决。从来没有出现过像现在下架6000余首歌引起的这样大的非议。现在的音集协,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音集协了。

     

    现在回想,这一切的变化,应该就是始于协会管理层的变动。按音集协的组织架构,上设会员大会,下来就是理事会,再下来就是秘书处,最后是个职能部门,譬如会员资料部、法律许可部等等。在我离开前不久,周亚平担任了音集协的代理总干事。论资历、论能力,周亚平担任这个职位没多大问题,担任音集协代理总干事的同时,他还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公司的董事长,有着丰富的音像制品制作与管理艺人的经验。

     

    现在回想起来,我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周亚平管理下的音集协之所以出了这么多的非议,根本的问题不在于周亚平的能力,而在于他的动机上。换句话说,周亚平管理音集协,主要心思不在于管理版权、服务各方上,他的心思,主要在为自己谋取利益上。

     

    随着媒体的不断披露,有些消息也让我这个曾经的“圈内人”深感震惊。音集协的职责之一,就是平衡KTV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尽量减少双方的纠纷,但我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周亚平的鸟人公司起诉了众多的KTV,竟然有上千起的诉讼。周亚平此举完全是坐歪了屁股,能没有争议,能不出问题吗?

     

    媒体深挖出来的让我震惊的,还有就是周亚平要建的“第一曲库”。一直以来,KTV的版权费的收取服务工作,曲库整理及制作工作,都是由协会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第三方进行运营的,这也是普遍的做法,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协会负责进行有效监管。但据媒体披露,周亚平一直不遗余力要建的“第一曲库”,承建方的公司,法人代表竟是周亚平。

     

    说实话,作为一个协会曾经的工作人员,看到这条消息时我十分震惊,怎么可以这样?我跟协会的同事们辛辛苦苦那么多年,一点一点摸索,一点一点积攒经验,从无到有,终于让KTV版权管理有了适合的模式,并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和谐稳定的系统甚至“生态环境”。不是抬高自己,当时大家都有一种使命感,都有一种理想主义,觉得我们的付出是为了我国的版权事业,是为了我国的文化繁荣。

    周亚平


     

    得知周亚平就是“第一曲库”承建公司的法人代表后,我有一种被欺骗感与被侮辱感,想必不论是已经离开的还是现在还在协会的不少同事都会有这种感觉。我们辛苦摸索建立起来的模式,却要被周亚平彻底推翻,而周亚平此举,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作为协会曾经的工作人员,我最近十分关注媒体对音集协下架歌曲的相关报道,感觉现在媒体聚焦的方向,已由下架6000多首歌曲这件事,调整到了音集协这个机构上。前几天看人民日报一篇评论《金曲下架,版权保护不下架》,里面特意提到:“凝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识,离不开过去各项改革事业的推进;未来提升保护观念与工作水平,更需要‘刀刃向内’的有力举措。在知识产权这块大蛋糕面前,如何更好完善收费、分配、版权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体系,推动权利人从创作和传播中按照市场规律获益,而不是走向垄断和暴利。“

     

    诚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我国的版权保护事业,需要“刀刃向内”,需要更好完善收费、分配、版权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体系,不能走向垄断和暴利。

     

    看到人民日报这番话,再联想到周亚平鸟人公司的诉讼,很多是事情便昭然若揭,第一曲库的建设,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就是“刀刃向外“,砍向了KTV,砍向了权利人,说白了,就是垄断和暴利。

     

    我也特意看了周亚平发在网上为自己辩护的“雄文”,不了解内幕的人或许会觉得有些许道理,可在我们这些圈内人看来,其逻辑漏洞百出,其辩护苍白无力。最让我觉得难过与痛心的是,是他说他此举“是走向光明的未来还是倒退到混乱过去的光明与黑暗的决战”。协会的工作人员曾经辛辛苦苦,费神劳力付出的过往,成了“混乱过去”,而他做的,是为了“走向光明的未来”。

     

    不论屁股的歪与正,不论其行为的目的,但周亚平你如此否定与贬损音集协曾经的过往,你可曾考虑过我这些曾经的协会工作人员的感受?在一定程度上,音集协如今的确已成“众矢之的”,可周亚平此举,却又是在从内部分裂音集协。

     

    还有,协会曾不止一次的受到过国家版权局相关领导的认同与肯定,周亚平却说这些受到过国家版权局肯定的“过去”是“混乱过去”,这怕已经不是否定音集协的过去,也是否定国家版权局的过去了。

     

    按说周亚平是个聪明人,但这样说自己的机构,说自己的现同事与曾经的同事,说国家版权局,实在不是一个聪明人该做的事。或许,他有自己的想法与算盘。

    转载来源http://ent.fecn.net/2018/1217/224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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