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富川营商环境,不诚信恒威公司拖欠工程款几千万让人怎么活? 请政府为民做主!
责任编辑:chen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10-31 19:11 浏览次数:
众所周知,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是释放活力的“稳定器”,然而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企业的诚信经营。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相互之间的合作、借贷、融资本属正常的经营,然而当一方公司成为无良老赖的时候,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另一方公司也被迫走上了维权之路。
源起2020
2013年,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需要找代建方做木材公司、电影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最终与广西贺州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威公司)达成商业开发+棚改户做安置房的方案,随即恒威公司开始以富川木材公司和电影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商的身份开始做征地拆迁工作。
2016年项目地块(“富城·江宾府”)成功挂牌出让,令人意外的是恒威公司并没有摘牌,而是富川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了此地块。后来据说又因为土地出让合同里没有明确需要补偿安置76户棚改户的约定,东辉公司不愿意开发此项目,于是富川县政府最终把土地价款退回给了东辉公司,由富川县政府收回此地块。
之后兜兜转转,历经波折,直到2020年,恒威公司再次参与此地块的挂牌出让竞拍,终于以4380万元成功摘牌土地。但是由于恒威公司的资金实力极其有限,只交了854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3500万元土地出让金的筹集即是恒威公司与天辰公司的合作起源。
2021年10月,恒威公司初次找到天辰公司商谈“富城·江宾府”项目的合作开发及工程建设事宜。在经几番洽谈后,天辰公司从地段、规划条件以及经济技术指标等因素看好此项目的投资,继而与恒威公司谈成初步合作方案。
双方谈好由天辰公司办理贷款给恒威公司交齐土地出让金,贷款的本金以及利息由恒威公司承担,且恒威公司以本项目的土地以及恒威公司、恒威公司所有股东的所有资产作为这笔贷款的抵押担保。于是从2021年10月开始,天辰公司开始融资工作。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期间,天辰公司分别向桂林银行、邮政银行、南宁市万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到3500万(银行已经立案起诉)给恒威公司,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但由于恒威公司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每天会产生1‰的滞纳金,截至2022年7月,此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合计产生了约1600万元,致使恒威公司的资金缺口增加了1600万。恒威公司再次找到天辰公司协商借款交纳滞纳金,为此,天辰公司继续出借了416万元(已在八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为恒威公司担保了2笔借款:其中一笔为500万借款(出借方为贺州市信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在立案);另一笔为796万借款(出借方为贺州市长利贸易有限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天辰公司为恒威公司进行多次资助之后,由于恒威公司无能力支付及偿还贷款利息和本金,还常常以各种理由让天辰公司垫付借款利息,截至目前,天辰公司为恒威公司垫付的利息已高达1000万元以上。
天辰承建波折
2022年9月,天辰公司与恒威公司签订了“富城·江宾府”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天辰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承建。2022年12月起,恒威公司继续以遇到资金困难为由,多次提出让天辰公司借款帮忙解决问题,天辰公司考虑到既然工程建设已经开始,所有资金都应该保证工程建设优先,所以拒绝了恒威公司的请求。本来是正当的拒绝,恒威公司却恼羞成怒,提出更无理的要求——更换施工单位。无奈之下,天辰公司作出了退让:如果恒威公司能找到新的施工单位并且补回前期的建设费用及归还一部分借款,天辰公司愿意配合交接离场,但是由于双方捆绑了太多银行借款及民间企业融资,所以此项目的实施单位必须是天辰公司,可以由实际施工人投资及管理本项目并自负盈亏。
双方达成一致后,恒威公司于2023年2月初引进了实际施工人梁仕广,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原因是梁仕广用本工程的名义收取了几十万的劳务分包保证金后失联了)。2023年3月,恒威公司又多次找天辰公司协商,“富城·江宾府”项目继续交由天辰公司承建,并签订了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施工工期、施工范围、工程造价(135786681.24元)、双方责任等条款。
恒威公司沦为老赖
2023年4月1日,天辰公司正式复工“富城·江宾府”项目,项目建设至今,天辰公司已完成了建筑面积约1.8万㎡的工程建设。根据合同付款节点约定,天辰公司垫资建设约1万平方米,满足甲方开盘后予以支付。到2023年6月,天辰公司不但建设进度超过1万平方米,并且达到了预售证申办进度。但因恒威公司拖延未办理预售证,房屋无法销售,导致天辰公司资金无法回笼。但为了项目如期完工,天辰公司依然全力以赴抢进度,而恒威公司在此期间却隐瞒天辰公司,在未办理预售证的情况下,使用非共管账户违法收受了92套房子的定金。
据了解,近三年间,恒威公司涉及欠款诉讼案件近十起,包含恒威公司借款、恒威公司员工工资、供货单位材料款、设计单位设计费、施工单位工程款等,均以恒威败诉告终。而且,恒威公司从2022年至今,在收受了售楼定金的情况下,一直不发放员工的工资,导致劳动合同纠纷频发,成为名副其实的无赖企业。上述案件也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应交付给天辰公司的桩基工程尚未完工验收;应交付的完整已审图施工图纸也只有部分,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展。不仅如此,恒威公司还瞒天过海,经常以棚户区改造房项目的名义在各政府部门中周旋,但在目前在建工程的2#、3#楼中并未明确安排棚改户指标,所建工程均为对外销售的房源。
富川法院枉法裁定
由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2023年12月13日,天辰公司向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称:富川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受理。
就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恒威公司不断造谣抹黑天辰公司,然而事实是天辰公司从施工进场至今,未收到恒威公司的任何工程款项,且恒威公司一直对外隐瞒本项目实质上是从土地价款到工程建设的90%的资金都是天辰公司投资的。
在诉讼期间,恒威公司还多次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相关条例。恒威公司的陈保良多次纠集多名身份不明的社会人员,在未经许可、未经身份登记的情况下,强行撬门闯入施工现场,围堵大门。为此天辰公司先后报警5次,即便是在巡警多次疏散下,社会人员仍公然违反巡警指令不肯离去,嚣张至极。最后天辰公司把情况上报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督查室后,城关派出所的民警做出认定后,天辰公司财产才得以保全。
由于恒威公司的多项不诚信行为,恒威公司在社会已丧失企业信誉及经营能力,恒威公司及其股东、股东家属在面对如此多的债务诉讼且目前已经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单。经调查发现,恒威公司的股东及其儿子陈保良,早在2021年就已经做了假离婚,转移了一家三口人所有资产到陈保良的妻子名下,实则是离婚不离家的假离婚,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资产,行为之恶劣卑鄙足以体现这家人的不道德及不诚信!
在“富城·江宾府”项目中,天辰公司先后投入银行贷款3500万元、利息垫付1000万元、借款1712万元,工程产值约1800万元,共计8000万元,至今未收到恒威公司任何款项。
2024年9月14日,富川人民法院在案件未开庭未判决的情况下,给天辰公司发出一份裁定书【(2023)桂1123民初1843号之六】,内容为恒威公司申请先予执行强制天辰公司退出位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城·江宾府”项目工程施工工地,将项目施工工地交还给恒威公司。
如此裁定,简直令人震惊!富川法院为何同意恒威公司如此无理的申请,难道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猫腻?
纵观事件全貌,恒威公司堪称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赖公司。当今的经济社会是信用社会,信用是交往或交易的基础,诚信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必备条件之一。
在双方合作中,恒威公司屡次出尔反尔,拒不执行还款协议,甚至伙同黑社会性质人员破坏生产秩序,简直无法无天!这不仅为富川的营商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在一定程度上抹黑当地企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
而天辰公司在先后投入巨额资金之后,却一直血本无归,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房地产是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民生的重要支柱。在此,恳请相关部门对恒威公司的不良行为予以拨乱反正,同时监督富川法院作出公正判决,还天辰公司一个公道,也为富川营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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