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科隆2016年11月29日电 /美通社/ -- 2016年10月28日,行李箱企业 RIMOWA 在亚洲极具规模的中国市场之中,取得法律诉讼的胜利,为同类案件奠定了先例。这项突破代表 RIMOWA 跨进了重要一步,令其沟槽式设计能够在亚洲成为广受认同的重要产业设计。
华南中山法院赞同沟槽式设计是 RIMOWA 旗下产品的独有标识,因此必须获得保障,免受假冒产品的侵权。法院亦认为“AIMOWA” 行李箱采用类似的沟槽式设计,会令顾客误认有关产品为 RIMOWA 行李箱。由于 RIMOWA 的独特沟槽式设计在中国十分知名,法院判定 AIMOWA 的侵权行为违反了中国竞争法。
为了保护消费者不受混乱,中山法院禁止“AIMOWA”行李箱继续推广和销售,而且由于“AIMOWA”的名称本身亦会与 RIMOWA 的品牌构成混淆,因此亦禁止被告继续使用。
RIMOWA 主席兼行政总裁 Dieter Morszeck 先生对此深表高兴:“中国法院判决我们胜诉,彰显了 RIMOWA 品牌在亚洲的优越地位,而且显示出我们的设计在中国非常知名,监管当局亦在考虑授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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