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8:39分。一名“茗帝”的投资人在网贷之家发表了一篇关于“东方创投雷后又经营(岁意讯)第二客栈包子推荐”帖子,此贴已严重损害到岁意讯公司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岁意讯官方特出公告,针对此次事件一一说明:
1、作者说刘海新是东方创投的“漏网之鱼”,曾担任公司平台高管,事实是刘海新确实在东方创投工作过,但其担任职位是行政助理,负责日常活动筹备,后勤等工作,并未参与任何线上、线下运营工作,所谓平台高管是在公司拥有决策权,法人代表,拥有股份的人,很显然刘海新并不是,况且东方创投出事后,他还积极配合经侦和帮助投资人进行维权;
2、第二客栈是个第三方平台,为网贷平台与投资人建立快捷、及时的双向互动和信息交流渠道,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广告推广等策略,与它合作的中小p2p平台众多。我方与它的合作关系也仅限于广告方面,并无其他业务来往,作者请不要把与第二客栈、包子等人的私人恩怨牵扯到我方平台。
3、岁意讯所打造的是真正意义上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一直秉承着“真实、透明、可靠”的经营理念,所有投资人都必须实名认证才可注册,公平公正,平台透明化,一对一客服指导,并不存在虚假用户。也欢迎广大用户随时来公司考察,我们会带大家查看公司的借款资料,去参观车辆停放的车库;
4、岁意讯目前已入股国企-中和兰(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有国企的监督和引导,只会更加创新务实的发展;
5、关于东方创投案虽以过去多年,但仍能找出当年在罗湖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上明确写出刘海新作为证人陈述:我是在今年(2013)7月l8日由线李**招聘我进公司任行政助理,主要工作是公司日常活动筹备,另外还有在公司开开车接接人什么的。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邓亮,也是法人,线李**是公司的运营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整个运营业务,他们两个都能负责管理公司,但最终决定权是邓亮。
最后我们想表达的是,目前岁意讯运营一切正常,作者“茗帝”所述内容皆是言语攻击,并无具体证据,针对此次事件,我们会官方发律师函起诉发帖污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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