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漏洞百出的司法判决书,导致上亿资产的煤矿被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为了讨回一个公道,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他开始游走在各个部门中间长达5年之久,而得到的答案则是“无能为力”。
腾巍煤矿一夜易主
2017年2月,记者接到六盘水市水城县腾巍煤矿原法人代表李恒英反映,某法院利用老百姓不懂专业法律的盲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采用两个公章,帮助孔文新以“明抢”的方式,将其煤矿抢到手,还令自己和家人从亿万资产变成了‘负债累累’的人,而且让自己投诉无门。
这个结果让这位年近8旬的老太太一下子陷入了“绝境”,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况。
一纸“漏洞百出”的司法判决书
在反映人李恒英提供的“(2013)苏中商初字第0001号”司法判决书上,记者发现了两个很重要的疑问,同一案件的判决书给当事人的和给上级人民法院的内容竟然是不同的内容?法院出现两个不同的公章盖在同样一个案号和不同内容的判决书上?这是怎么回事?法官的判决书是严谨的,每一个字都代表着公正,但是,出现这种情况,法院是为谁服务的?一个法院两个公章,是国家赋予的权利?还是其他的造假?
五年漫漫维权路
李恒英老人这5年多来,通过各种渠道维权,也搜集了大量的证据,但始终毫无所获。在拥有一个法院两个公章的有利证据,她一路写信给过检察院,也反馈到过中纪委,但大都石沉大海。就这样几个单位来回奔波了五年,至今也没有任何的明确回复。
人非草木,孰能无过?包括一些地方政法部门,在裁定某件案例的时候都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失误。但如果知错不改、互相推诿的话,是不是太有违公允了?任由这样的事情发展下去,是否会让群众对某些部门的公信力丧失信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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