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征求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意见》)在网上热传,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这个文件目前还没有公开发布,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以后肯定会有变化。”《意见》发布没几天,5月11日,国家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作出紧急回应。
业内人士获悉该报道后,纷纷为国家卫计委的这则回应点赞。他们表示,《意见》对于规范互联网医疗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具有积极作用,社会应当支持,但其中的部分内容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国家新医改精神出现了背离。
其中舆论争议的一大焦点在于开展互联网诊疗业务的执业医师注册问题。《意见》指出,医务人员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
有专家认为,该内容限制了医务人员开展医生多点执业的权限,和我国医生多点执业条例自相矛盾。
原因在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多点执业,确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医疗界专家Dr .2认为,当互联网医疗参照严格的属地化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后,事实出现了一种历史倒退。征求意见稿展现的内容并不符合以科技创新为目的的医疗改革,甚至有些刻舟求剑。
在采访中,多数专家认为,通过医生多点执业改变我国医疗痛点刻不容缓。在现实中,大量资源和优秀人才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基层医院、民营医院专家资源紧缺,只有最大限度保障医生多点执业,流动起来,才能够促使医疗资源均衡。
专家们表示,新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出台,已经表明医生多点执业制度的全面放开,意味着医务人员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适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不需要经由主要执业机构进行审批。
Dr.2还表示,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健全分级诊疗体系,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因此,国家应当大力支持医生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进行多点执业,不然分级诊疗还是难以落地。
事实上,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在医联体内(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这一规定预示着,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执业,并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有医改专家分析,国家开放了医师多点执业,让医生有了更大的自由度和职业空间。这对于推动社会办医,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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